审核开证行资信:收到信用证后,首先要通过通知行或其他可靠渠道,了解开证行的资信状况、经营规模、历史信誉等。对于资信不佳或来自政治、经济不稳定地区的开证行,可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加保兑行。
审查信用证条款:仔细审核信用证的各项条款,确保其与贸易合同一致且无不合理或无法执行的条款。重点关注信用证的有效期、交单期、装运期是否合理,货物描述、单据要求是否清晰明确,是否存在软条款等。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,在问题未解决前,不要贸然发货。
留存相关证据:在整个信用证业务过程中,要妥善留存所有与交易相关的文件和资料,如贸易合同、信用证副本、往来函电、运输单据、检验证书等。这些证据在出现纠纷时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,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与货代及相关部门沟通:在货物出运过程中,及时与货代、船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,确保运输单据的及时获取和准确无误。如发现运输过程中有任何可能影响单据的情况,如货物延迟装运、更改目的港等,要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协调解决。